近日,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发布《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。该意见稿从完善政策措施、优化管理服务、健全协同机制、加强工作保障四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,旨在让医保参保更便捷、保障更有力。具体内容如下:完善促进参保政策措施: 取消户籍限制:取消在常住地、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。推动外地户籍中小学生、学龄前儿童在就读地或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,取消灵活就业人员、农民工等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。 支持特定群体参保:支持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,促进其在出生当年参保。鼓励大学生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,可按学制参保,趸缴医保费,学制年度内调整个人缴费标准的,个人不再补缴。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以家庭为单位组织动员参保。完善激励约束政策: 建立参保激励机制: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封顶线统一为30万元。自2025年起,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人员,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,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;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,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。两种激励可叠加,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原封顶线的20%。 建立中断参保约束机制: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,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,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。未连续参保的,每多断保1年,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,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,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,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,断保期间医保待遇不予追溯。优化参保管理服务: 完善参保数据库:建设全省参保数据库并定期更新,实现“一人一档”管理。 下沉参保登记业务:推进参保登记下沉到定点医疗机构、商业银行等设置的医保服务点办理,推行参保登记、缴费业务“一厅联办”。深入推进新生儿“出生一件事”集成化办理。 改善就医体验: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,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,推进门诊慢特病认定结果省内异地互认,提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。优化“刷脸支付”等医保结算方式,推广“医保钱包”应用,完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异地共济功能。目前,该《征求意见稿》正在公开征求意见,公众如有异议,可在8月13日前进行反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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