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11月,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总额达12万亿元的一揽子化债方案以来,地方债务化解工作持续推进,化债成果逐步显现,多地加快退出债务高风险名单。相关情况如下:内蒙古已成功退出:2025年7月22日,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《关于202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》中提出,“要巩固退出地方债务重点省份成果”,这表明内蒙古已成功退出债务高风险地区名单。2024年内蒙古拿出120.6亿元支持基层化债,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压降66.5%,8个旗县实现隐性债务清零,为退出奠定了基础。宁夏已提交申请:2025年3月6日,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宁夏代表团全体会议上,宁夏财政厅厅长孙志表示,对照国家标准,宁夏已符合退出债务高风险省份条件,前期已向国务院提出申请。吉林加快退出进程:2025年5月,吉林省召开财政金融重点工作专题会议,提出要加快退出债务高风险省份行列。吉林在化债方面成效显著,2024年全省存量隐性债务降至1000亿元以下,与上报国务院“331”数据相比压降80%左右,全省58个市县区隐性债务清零,占全部市县区的82.9%。地方债务高风险地区退出需满足隐性债务率达标、金融债务占比合理、综合债务率降至警戒线以下等核心条件。退出债务高风险名单后,地方投融资限制将减轻,政府发债更顺畅,平台公司融资成本有望降低,基建项目推进加速,还能提升民间投资信心,拉动经济增长。不过,退出后中央的化债支持政策可能弱化,特殊的金融资源倾斜可能减少,地方仍需持续推进化债工作,优化债务结构,强化财源建设,加强债务监管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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